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9日电(陈飞丹)为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,长乐法院持续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,充分发挥代表司法联络员机制作用,探索运用“代表+法官”涉农纠纷诉前调解模式,闪电化解一起拖延支付水稻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有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本案中,刘某系水稻种植户,今年8月,林某向刘某收购合计67700斤水稻,货款结算57540元。然而,林某未按约定付款,刘某多次讨要无果,身心疲惫不堪,遂提起本案诉讼。
了解案情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事关农户切身利益,及时转换办案思路,第一时间与熟悉社情、善于沟通调解的本院代表司法联络员取得联系,由代表协助法官做当事人思想工作、释法析理,助力消除当事人心理隔阂,引导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制定还款方案。经过调解,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,林某同意分期偿还货款,仅用一日,该案纠纷得以化解。
下一步,长乐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,继续创新发挥代表联络室平台作用、代表司法联络员机制作用,传承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全方位做好助农护农工作,为辖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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